南京“红老头”视频正被售卖,律师紧急提醒!

7月8日,南京江宁警方发布警情通报:焦某某(男,38岁,外省来宁人员)假扮女性,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,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传播。网传南京60岁大叔男扮女装及与千余人发生亲密行为信息不实。

据极目新闻报道,焦某某在网上被称为“红老头”“红大爷”。目前,社交媒体上有不少网友正在贩卖相关隐私视频,并标价0.5元、1元、3元不等,甚至有人为了引流不收钱。

一位出售视频的网友表示,发1元红包可以领视频,付款后会发送聊天记录,但视频可能不全。“我也是买别人的,只有这些,卖这种视频不怎么赚钱。”

无偿提供视频的网友则会引导其他人添加好友,并称自己是做演出票务代拍的,往后有需要可以联系。
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卖淫秽视频属于违法行为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拘留或罚款。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,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,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告诉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,平台对于淫秽视频也具有管理责任。

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平台有义务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管理,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,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。若平台未履行上述义务,导致淫秽视频在其平台上传播,可能面临责令改正、警告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用户利用其平台买卖、传播淫秽视频,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、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服务,帮助实施犯罪行为的,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共犯,依法承担刑事责任。

南京“红老头”事件引发疾病传播担忧

疾控部门已介入

此外,“红老头”焦某某一事也引发网友对疾病传播风险的担忧。

南京“红老头”视频正被售卖,律师紧急提醒!

据极目新闻消息,8日上午,当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疾控部门已介入。焦某某本人是否有传染病,属于个人隐私,后续官方也会继续开展通报。

据法治日报报道,相关法律人士表示,行为人若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、性病等还故意与不特定多数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,可能引发疾病大规模传播风险,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14条、第115条之规定,犯本罪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中国青年报(ID:zqbcyol 记者:陈茜 编辑:李丽)综合:极目新闻、法治日报等。

评论